新闻资讯 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关于做好第二批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31 06:08:44   来源:欧宝彩票

  为落实《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做好第二批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电子商务数据分析、网店运营推广、工业机器人操作与运维、工业机器人应用编程、特殊焊接技术、智能财税、母婴护理、传感网应用开发、失智老年人照护、云计算平台运维与开发等10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证书)。

  试点院校以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为主,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及国家开放大学等热情参加。职业院校一般为省级及以上示范(骨干、优质)高等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专业特色明显的有关院校等,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开设有与拟参与试点证书对应的专业(方向),近3年连续招生,具备一定相关领域职业培训经验。

  2.拟参与试点的专业建设基础好,人才教育培训质量高,贯彻落实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有力,有较为完备的专业人才教育培训方案和满足教学、培训需要的教学资源。

  3.拟参与试点的培训团队有具备培训能力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其中“双师型”教师不少于50%,行业企业专家比例不低于20%,有满足模块化教学需要的结构化教师教学团队。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所在专业优先参与试点。

  4.具备满足证书培训需要的教学条件和实习实训设施设备。有关设施设备可通过租用等方式,与有关企业、基地和院校合理共用。

  5.制度体系健全,教学管理规范,团队保障有力。各证书的职业技能等级标准,以及对院校实施培训的有关条件要求由相关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简称培训评价组织)提出,具体通知请登录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查阅。

  1.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格外的重视此项工作,组织院校热情参加,结合区域职业教育发展实际,做好本地区试点工作的统筹安排,要考虑试点职业技能领域相关专业的结构和布局,参与试点的院校和专业不宜过度集中在个别领域。

  2.院校与培训评价组织对接(联系方式见附件1),进一步探索证书内涵、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培训考核条件建设等,院校和学生自主选择X证书,拟参与试点的院校应结合实际制订本校试点工作方案。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要求对合乎条件的申报院校进行备案、确认,填写《第二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2019年9月20日前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及盖章(省厅公章)后的扫描版发至指定邮箱,由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以下简称职教所)汇总。

  4.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与省级财政部门积极沟通,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做好有关中央奖补资金和本级财政经费的统筹和拨付工作,及时将资金拨付至有关试点院校。

  5.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组织并且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师培训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43号)要求,结合项目实施及时作出调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培训内容,开展有关师资培训。各培训评价组织要坚持公益性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规范有序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准宣贯等培训。

  6.培训评价组织要做好有关信息发布、试点项目说明、标准宣贯等工作,安排专人提供咨询服务,指导试点院校加强条件建设,并协助实施证书培训。

  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通知及时转发到区域内所有职业院校,做好政策解读和有关组织协调工作。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其标准、培训考核条件建设等方面问题可直接与培训评价组织联系咨询,报送程序有关问题可对接职教所,政策问题可联系我司教学与教材处。

13916152339